通知公告
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日本金城学院大学等4所高校留学项目报名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10-17
浏览次数: 34748次
发布部门: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撰稿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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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杨万利
根据我校分别与日本金城学院大学、福冈县立大学、樱美林大学、长崎外国语大学签署的交换学生协议,现将我校选派学生于2019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交换留学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交流项目
2019年春季学期我校选派学生赴日本交换留学项目 | ||||||
序号 | 类别 | 学校名称 | 名额 | 项目名称 | 交流时间 | 报名对象 |
1 | 公费项目 | 金城学院大学 | 4 | 交换留学 | 2019.3-2020.2 或2019.3-2019.8 | 日语系2017级、2016级学生(优先2017级) |
2 | 福冈县立大学 | 5 | ||||
3 | 自费项目 | 樱美林大学 | 5 | 交换留学 | 2019.3-2020.2 或2019.3-2019.8 | 1.日语系2016级、2015级学生 2.已修满学分的2015级学生不限系别(须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同意) |
4 | 长崎外国语大学 | 5 |
二、申报条件:
1. 品行优良,无校规校纪处分记录;
2. 成绩优秀,无不及格科目;
3. 身心健康;
4. 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请参照附件1。
三、选拔日程
1. 报名时间:2018年10月17日—2018年10月22日 下午16:00
2. 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
3. 面试结果公示:面试结束后一周内
4. 具体赴日本留学手续流程请参照附件2
四、报名方式
报名同学请下载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留学、实习、短期交流申请表》(附件3),填写完整并由家长签字同意后报所在教学单位及其学工办审批,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(一教C601)。如果保证人无法签署保证人意见栏,可将同意函扫描件打印出来附在申请表后。(同意函格式见附件4)
※每人最多可选2个留学项目(分第一、第二志愿)
联系人:崔京玉
电话:7629073
附件:
附件1. 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赴日本交换留学项目介绍.xls
附件2.2019年学生赴韩日留学、短期交流、实习手续流程示意图.pdf
附件3. 2019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赴外留学、实习、短期交流申请表.pdf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8年10月17日

